律师代理张某诉某省政府,终审大获全胜


作者:

小编

来源:

网络

发布时间:

2026-04-11

行政救济的漫长征途中,行政复议作为现代法治社会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,属于行政系统内部自我监督和纠错的制度,也是行政相对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救济渠道。然而,当行政复议机关以“不属于法定的行政复议范围”为由将申请人的诉求拒之门外,正义的实现便多了一重障碍。


近日,由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邹火发律师、徐姿律师代理的“张某诉山东省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”案,历经一审、二审,最终取得全面胜利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山东省高院)作出终审判决,驳回山东省人民政府(以下简称山东省政府)的上诉,维持原判。这一结果不仅稳固了委托人的一审胜诉局面,更在司法终审层面强力重申:公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行使的监督请求权,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。

行政救济的漫长征途中,行政复议作为现代法治社会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,属于行政系统内部自我监督和纠错的制度,也是行政相对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救济渠道。然而,当行政复议机关以“不属于法定的行政复议范围”为由将申请人的诉求拒之门外,正义的实现便多了一重障碍。


近日,由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邹火发律师、徐姿律师代理的“张某诉山东省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”案,历经一审、二审,最终取得全面胜利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山东省高院)作出终审判决,驳回山东省人民政府(以下简称山东省政府)的上诉,维持原判。这一结果不仅稳固了委托人的一审胜诉局面,更在司法终审层面强力重申:公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行使的监督请求权,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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